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嘉兴铂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50万套建设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嘉兴铂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50万套建设项目(先行)
建设地点:平湖市新仓镇童车路183号内
建设单位:嘉兴铂克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2日
验收意见(铂克)
(嘉兴铂克科技有限公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