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平湖市建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新增淋漆、印花、真空镀膜工序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平湖市建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新增淋漆、印花、真空镀膜工序扩建项目
建设地点: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三路158号
建设单位:平湖市建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7日
建力2025意见
建力玻璃2025年验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