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兴妍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云母制品8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
2024年05月21日 1189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文件要求嘉兴妍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云母制品8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进行公示,以受公众的监督。

项目名称:嘉兴妍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云母制品80吨建设项目

设单位:嘉兴妍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建设地点:平湖市曹桥街道兴曹路338号厂区内第3幢二层

公示时间:2024年5月21日~2024年6月19日(20个工作日)

验收意见(1)

(嘉兴妍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