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文件要求,对嘉兴市旭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年产66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,以接受公众的监督。
项目名称:嘉兴市旭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年产66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(先行)
建设单位:嘉兴市旭峰混凝土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双龙路3448号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1日~2025年9月29日(20个工作日)
验收意见(含签到单)
旭峰混凝土验收报告(定稿)